各部门:
为大力推进我校教学科研能力快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人才强校、科研兴校”战略,我校将启动2018年校级“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范围、条件及“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岗位职责、管理办法等依照《遵义医学院“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附件1)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程序和时间
各学科(专业)按照《遵义医学院“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甄选“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并准备上报材料,于2017年11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材料包括:
1、《遵义医学院“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附件2)
2、《遵义医学院“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标书》(模板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1、聘期未满的 “候鸟型”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2、原则上一个学科的“候鸟型”高层次人才不超过两人。
3、校级“候鸟型”高层次人才的劳动报酬、经费使用等根据《遵义医学院高层次“候鸟型”人才专项经费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附件4)执行。财务独立核算的各附属单位,由各附属单位进行“候鸟型”高层次人才专项基金的预算、使用及专家的管理、考核。
附件:
1、《遵义医学院“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2、《遵义医学院“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3、《遵义医学院“候鸟型”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标书》
4、《遵义医学院高层次“候鸟型”人才专项经费管理规定(2016年修订)》
人事处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