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18〕22号)精神,为促进培训就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按照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
2.具有培训资质,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3.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能建立培训档案。
4.熟悉省、市、区有关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5.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省、市、区技能培训相关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6.有稳定就业渠道并帮助学员解决就业的。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独立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及复印件;
4.培训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合法使用证明和实景照片;
5.授课师资及创业服务专家资质证明;
6.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7.教学实施大纲和教学讲义等有关材料;
8.申报单位的教学组织管理、师资管理、档案管理、后续服务管理、消防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受理机构
申报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月24日
申报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开投大厦二楼262办公室
受理机构:遵义市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
四、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区社事处就业科对参选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
2.现场评定。资格初审合格后5日内,区社事处组成评审工作组,对入围培训机构进行现场评定,参选培训机构负责人可通过现场演讲等方式向评审工作组介绍机构办学情况并接受提问,评审工作组根据现场评估、查阅资料,择优选定。
3.签订协议。由区社事处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19年新蒲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签订协议书,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联 系 人:张小星
联系电话:0851-28686910
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处
2019年2月18日